解读丨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有望踏入十万亿 |
发布人:江阴综合保税区 发布日期:2019-08-15 点击:10705 |
2019年8月8日,电子商务司负责人介绍了2019年上半年全国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情况。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呈现的主要特点是跨境电商保持较快增长。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今年上半年主要跨境电商平台零售进口额同比增长超过20%。在用户需求提升和规范化加强的背景下,跨境电商交易规模2019年有望增至10.8万亿元,踏入十万亿市场。
最新的进口跨境电商政策讲什么?
对于最新的政策,我们重新梳理,把核心要点再次与大家分享。
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1)文件涉及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税务总局、发改委等六部委,由商务部统筹,重点是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来监管。
(2)明确了按照个人物品进行监管,但对“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除外。例如,此前核辐射区的日本产品,如果没有解除禁令,依旧无法进入。
(3)跨境电商企业(即卖家,货权所有人)承担质量安全主题责任,不过平台需要履行“先行赔付”责任。也就是,如果消费者在平台购买了某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平台先赔付,之后平台再向卖家追索。这就是为何跨境电商需要在各大平台缴纳高额的保证金了。在天猫国际,保健品类的保证金高达30万人民币。
(4)跨境电商企业(即卖家,货权所有人)需要出具告知书,内容包括:第一,相关商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第二,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第三,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显然,打假人不能通过中文标签等事宜来给卖家找茬了。法院的判决,后续也将统一。
(5)跨境电商平台的运营主体必须在境内,至于网址是否要做ICP备案,则没有具体要求。
(6)海关主要对虚假三单、身份证信息盗用、走私、商品质量安全等行为进行监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对流入到线下市场的二次销售行为进行监管。
(7)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实施,但给予了企业3个月过渡期。也即,2019年3月31日之后就不允许有任何跟政策不符的情况。
来源:商务部官网、亿邦动力网、“福克斯德”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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