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政策 > 法规政策

法规政策

署贸发〔2018〕1号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的通知
发布人:江阴综合保税区  发布日期:2018-09-27  点击:27432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促进综合保税区科学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结合近年来综合保税区实施的政策试点、监管创新以及新兴业务发展情况,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合入区项目指引》基础上,总署充分吸收前期经验成果,认真研究修订,形成《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依据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分析适合入区的企业类型,并筛选出近年来入区项目的十个典型案例,为各地方科学合理申建综合保税区,围绕区域政策功能优势开展招商选资提供实践参考。

       请各关结合《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认真研究综合保税区政策和对适合入区企业的影响,加强对新入区项目的前期审核,同时加大对外政策宣传,指导地方准确筛选适合入区的项目。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合入区项目指引〉的通知》(署加发〔2012〕196号)同步废止。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总署自贸司。

       特此通知。

       附件:1.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

                  2.入区项目典型案例

                                                                                                                                            海关总署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

一、综合保税区基本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1.基建物资及设备进口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2.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3.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征税(经批准或授权的除外)。

4.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5.经批准或授权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

(1)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企业可以选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者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可以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3)赋予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经批准试点的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自愿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并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暂免进口税收后按内外销比例年度补缴税款、内销货物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进口税收以及缓税利息、外销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等具体政策;

(4)经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税收政策。

(二)贸易管制政策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三)保税监管政策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3.区内企业之间保税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四)外汇政策

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二、适合入区企业类型

(一)保税加工类企业

1.成品全部外销模式

(1)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产品全部出口境外。企业主要利用生产原料自境外入区保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保税货物予以核销。

(2)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退税货物予以核销。

(3)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保税和退税货物予以核销。

2.成品全部内销模式

(4)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产品全部内销,内销成品的税收成本低于内销原料的税收成本。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成品税收成本低于内销原料的税收成本的优势。

(5)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成品全部内销,内销成品的税收成本低于内销原料的税收成本。

——企业主要利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内销按实际状态征税,成品税收成本低于内销原料的税收成本的优势。

(6)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境内,成品全部内销,内销成品的税收成本低于内销原料的税收成本。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内销按实际状态征税,成品税收成本低于内销原料的税收成本的优势。

3.成品内外兼销模式

(7)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成品出口或内销。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8)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成品出口或内销。

——企业主要利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9)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来自境外或境内,成品出口或内销。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4.成品保税流转模式。

(10)保税结转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成品结转给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或结转到另一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保税货物结转手续便利,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二)保税物流类企业

1.出口集拼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全部来自境外或境内,在区内仓储,拆、集拼后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2.进口配送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全部来自境外或境内,在区内存储,拆、集拼后向境内配送。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3.简单加工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来自境外或境内,在区内开展刷唛、分拣、分装、改换包装等流通性简单加工后再出口境外或进口到境内。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4.国内流转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全部来自境内,在区内存储后,再全部进口到境内。

——企业主要利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货物出区办理进口手续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5.物流综合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来自境外或境内,在区内存储,或拆、集拼,或开展刷唛、分拣、分装、改换包装等流通性简单加工后,再出口到境外或进口到境内,或结转到其他综合保税区、保税监管场所。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货物出区办理进口手续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三)保税服务类企业

1.研发、检测、维修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在区内开展研发、检测以及维修业务。

——企业主要利用进口自用设备及维修零部件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2.保税展示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或经海关批准的区外特定场所,开展进口商品展示活动;也可拓展到综合保税区围网外开展保税展示交易活动。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开展保税展示交易退换货灵活,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3.服务外包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有关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等业务以及有关外包设备的维护。

——企业主要利用进口自用设备及维修零部件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4.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存储货物,为进出境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等)提供物料及有关服务。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货物出区办理进口手续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5.产品推广服务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为推广产品,在综合保税区内展示货物并提供使用培训、性能试用等服务。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货物出区办理进口手续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6.跨境电子商务型

——企业业务类型:电商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以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或特殊区域出口业务。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等政策,可以享受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7.其他服务型

——经批准或授权,区内企业可以在国家相关政策明确的前提下,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以及其他新型保税服务业务试点。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附件2

入区项目典型案例

保税加工案例

一、基本情况: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生产型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投资总额9000万美元,主要产品为硬盘电路板、读写头、打印机、汽车电路板等。该企业属于入区项目中的保税加工类企业成品内外兼销模式。

二、政策分析:通过享受自用进口设备免税,境内采购原料退税、进口原料保税和成品内销按实际状态征税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业务量增长,目前企业每年产值稳定保持在50亿人民币以上,在保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业务。二是解决就业,目前现有员工将近1500人,随着新项目的不断引入,还将招聘更多的员工加入。三是产业升级,企业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的保税政策,在保持传统电子消费领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业务,转型升级,向医疗、汽车等行业迈进。四是经济效益,目前企业每年的盈利水平稳定保持在1亿人民币以上,随着新项目的不断引入,经济效益将继续提升。由于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增加,国际业务开拓更加困难,企业更倾向于开拓国内业务。

赋予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案例

一、基本情况: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内某加工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数字投影仪、背投电视机、LCD电视、等离子电视等加工制造业务,其主要原材料是液晶显示屏、集成电路等。该企业属于入区项目中保税加工类企业成品全部外销模式的原料内外采购型。

二、政策分析:近几年海外投影机市场进一步放缓,而中国市场已经成为投影机市场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前景最诱人的市场之一。投影仪产品成品内销的关税率高,该企业的制成品如直接内销则税收成本较高,影响产品竞争力;为开拓国内市场,若在综合保税区外另行设立公司生产内销产品又会增加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以及新设公司的管理成本。综合比较后,该企业选择参加赋予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业务试点,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国内货物入区不退税但离境退税、保税货物内销按料件征税、进口自用设备按内销比例补税等政策。

三、成效:参加试点后,2018年1-6月,该企业保税货物进口2.45亿美元,出口2.4亿美元;非保税货物入区1.86亿元人民币,出区4.85亿元人民币;开具增值税发票4.96亿元人民币,向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0.82亿元人民币,向海关缴纳保税货物内销税款0.6亿元人民币。该企业解决了针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分别在区内区外设立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难题,并且投影仪等产品内销由原来的按成品征税改为按料件征税,企业有形及无形成本大幅下降,经营管理及产能调配弹性显著提升,由此每年可节省数百万元人民币。由于该企业营运成本下降,市场竞争力上升,企业估算2018年内销投影机有望增长3成。

选择性征税试点案例

一、基本情况: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内某加工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等加工制造业务,其主要原材料是液晶显示屏、集成电路、机构件等。该企业属于入区项目中保税加工类企业成品内外兼销模式的原料内外采购型。

二、政策分析:该企业为拓展国内市场,承接了高清液晶显示器的订单。高清液晶显示器成品内销的关税税率为35%,该企业的制成品如直接内销则税收成本较高,影响产品竞争力。为开拓国内市场,若在综合保税区外另行设立公司生产内销产品又会增加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以及新设公司的管理成本。制造高清液晶显示器所用的主要原料液晶显示屏关税税率5%、显示器主板关税税率0%、直流稳压电源关税税率3%,高清液晶显示器选择按料件征收关税后其综合关税税率约为5.5%,相比按内销制成品缴税可节约税收成本58.1%。综合比较后,该企业选择通过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来拓展内销业务。

三、成效:通过选择性征收关税开展内销业务后,该企业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累计内销高清液晶显示器64.7万台,货值3.8亿元,缴纳税款8754万元,相比按照制成品缴税节约税收成本11564万元。通过选择性征收关税,该企业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承接的国内订单日益增多,企业产品结构进一步丰富,市场进一步拓展,增强了其抗风险能力。

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案例

一、基本情况: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内某物流企业,该企业主要承办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进出口货物保税仓储业务,有300余名员工,保税仓库面积6020平方米。该企业属于入区项目中的保税物流类企业物流综合型。

二、政策分析:以该企业奶粉项目为例,过去企业从国外进口的奶粉,其中一部分货物以保税货物状态储存安排国内经销,一部分货物通过口岸清关送到区外暂存库,直接配送销售渠道。两个仓库不得不分头管理,成本水涨船高。2014年底,因客户需要在奶粉外包装上贴二维码,保证后期产品有效追踪,两个仓库购买了两套自动化输送贴码设备,配备了两个仓库操作组,增加了企业整体运营成本。经综合分析,该企业选择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三、成效:该企业于2015年启动仓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率先在奶粉项目中取消区外仓库,将原先口岸清关完毕的货物以非保税货物状态放入区内,整体运组成本迅速降低10%,同时节省了一套价值80万元的设备和一套4个人的操作班子,仓库也得到了有效利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提升了企业竞争力,不少国外企业就是看中这一点,把其在洋山保税区的仓库作为其在亚太区的配送中心。通过开展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整合企业内部仓储资源,节约了运营成本,提升了运转效能,利润增长率达30%以上。

分拨配送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某物流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业务,主要从事保税料件保税仓储以及二线配送业务。该企业属于入区项目中保税物流类企业中的进口配送型企业,为境内大型生产型企业提供高效的保税生产料件配送服务。

二、政策分析:跨境工业区进口货物入区保税,并经海关批准可实施分送集报出区。该企业作为区内企业,充分发挥前述优势,通过将境外货物保税仓储于区内,根据境内大型生产型企业的实际需要,灵活、便捷通过分送集报将货物及时开展配送,实现共赢。所配送的货物由境内生产型企业以加贸贸易方式进口。

三、成效:通过保税仓储服务,为境内生产型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搭建了桥梁,通过分送集报,实际上让境内生产型企业间接享受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通关便利,在获得自身发展的同时,也降低了所服务的境内生产型企业的物流仓储以及报关成本。2015-2017年,该企业配送出区货值分别为4360万美元、4815万美元、4892万美元,业务量稳定。

自产产品返区维修案例

一、基本情况: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内某加工制造企业,主要从事光收发模块加工制造业务,其主要原材料是光发射组件、光接收组件等。该企业属于入区项目中保税加工类企业成品内外兼销模式的原料内外采购型。

二、政策分析:近几年光收发模块行业竞争激烈,企业需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售后维修业务,企业未开展保税维修之前,国内客户需要维修须先发货到香港公司再回到综保区,造成运输成本增加;已维修产品发回国内客户时还须缴纳税款,每年多支出税款100万人民币,此种模式时间周期长,税收成本较高,管理成本高,影响企业竞争力。综合比较后,该企业选择开展保税维修业务,适用区域内企业内销产品返区维修政策。

三、成效: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后,2017年全年该企业保税维修进口177万美元,出口170万美元。该企业解决了国内产品维修绕道香港的问题,并且节约了运输成本及相关税款。企业运营成本大幅下降,由此每年可节省约150万元人民币。由于该企业营运成本下降,市场竞争力上升,企业估算2018年保税维修业务有望保持稳定发展。

境内外维修案例

一、基本情况:福建泉州综合保税区内某航材维修企业,主要从事飞机复合材料零部件和系统的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民航机的襟冀、航空结构部件、C套管、反推力装置、鼻锥、机舱内部装置等(如波音737、747、777及空客A320、A330飞机反推器、整流罩、阻流门等)。该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境内外航空部件保税维修,属保税服务类企业。

二、政策分析:近几年,随着国外航空公司自建维修基地的普及,及航空部件原产商推行售后维修的垄断,激烈的航空维修业竞争带来国外订单大量的流失。随着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境内外维修”政策,2017年,该企业在国际市场整体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将维修业务重心由国外市场转向国内市场,国内维修业务拓展迅速,2017年度自国内送修货物金额达13.52亿元,维修征税额达2073万元,分别同比大幅增长73.7%、96.5%,国内维修占其维修的权重达43%,企业实现由单一国外维修向国内外兼顾服务发展。

三、成效:2018年上半年,该企业维修项目进出口报关总值达20.27亿元,同比增长56.7%,其中涉国内维修业务达10.94亿元,同比激增91.29%,航空部件维修品种从最初10余种拓展到现在的71种类,关联境内外航空公司达103家,由于国内维修业务的拓展,市场竞争力上升,企业估算2018年维修业务有望增长三成。

期货保税交割案例

一、基本情况: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内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承担洋山深水港区陆域配套工程的开发建设和物流资产经营。2010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该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首批有色金属(铜、铝)指定保税交割仓库。

二、政策分析:期货保税交割推行之前,我国期货市场现行的交易和交割都以完税状态下的货物作为标的物,国内商品期货现行的交易价格是含税价格,而国际上主要商品期货市场的交易价格是不含税价格。这使得部分期货实物交割需要在货物完成进口报关手续后才能进行,不仅交易风险较大,而且交易的成本也较高;此外,由于大宗商品国际化流通频繁,期货商品进口完税后其流通性将受一定限制,不利于上海和伦敦两地期货市场的价格联动。而期货保税交割在洋山保税港区的全流程运作,打通了国内期货市场的国际化通道,为大宗商品交易及相关市场发展带来重要契机。

三、成效:2018年1-6月份,该企业共计开展期货保税交割321票,涉及电解铜7662吨,总货值约3.39亿元。该企业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后,业内知名度和业务总量得到显著提升。与此同时,期货保税交割在洋山保税港区试点运作,促进大宗商品产业集聚发展,搭建起了面向国内外的大宗商品集散平台。

保税展示交易案例

基本情况: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某国际著名奢侈品企业,属于全球奢侈品排名第二大集团,旗下全球知名品牌众多,主要从事珠宝、手表等产品的进口及国内零售业务。该企业在国内各大城市拥有众多品牌专卖店。

二、政策分析:该企业属于奢侈品行业,按照行业的操作惯例,除了正常进口销售之外,每年都会举行若干各种类型的出区展示活动,如配合电影节等开展宣传活动,其主要目的是进行品牌推广,提高知名度以及提升客户忠诚度。同时通过展示,可以向国外品牌方申请到孤品、定制的特殊贵重品,这类产品的展示活动会促成VIP顾客的购买。通过各类展示活动的举办,在增加品牌效应的同时,还可以促进品牌销量,因此出区展示是奢侈品企业的主要工作重点。允许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后,该企业综合考虑认为这一业务是目前在国内开展进口产品展示的最佳操作模式,既可以依法的、合规的进行进口展示申请,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保税的功能,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减缓企业资金压力,还可以促使孤品及定制品到中国展示的机会,增加国内销售量。

三、成效:该企业从保税展示操作模式试点开始,2014年至今,进口展示产品金额约为人民币32.74亿元,实际展示产品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56亿元,向保税区海关缴税约为人民币0.43亿元。在实行保税展示的这几年中,保税展示业务量逐年上升,仅2018年以来,已经举行了三次大型展示活动,展示产品金额约人民币7.16亿元,实现展示产品销售约人民币0.12亿元,缴纳税款约人民币328.6万元。在保税展示业务不断上升的同时,该企业的销售额也在逐年增加。2017年比2016的销售额增加了10%。

融资租赁案例

一、基本情况: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内某租赁企业为国内一大型金融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的特殊项目子公司,简称SPV公司,主要开展航空租赁业务。该企业属于入区项目中的保税服务类企业其他服务型。

二、政策分析:以该企业进口租赁一架湾流G650ER公务机为例,如企业以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飞机,因飞机价值高,企业将一次性承担约2400万元的进口关税和约8500万元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而企业通过东疆保税港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企业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分期按租金向海关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在这种业务模式下,因相应的利息需计入完税价格,企业所缴纳的税款总额比一般贸易进口所缴纳的税款总额要大,但是由于税款可分期缴纳(融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8-12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压力。经综合分析,该企业选择在区内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引进该飞机。

三、成效:该企业于2017年9月在天津东疆港区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引进了一架湾流G650ER公务机,按租赁合同每三个月向海关申报租赁租税并缴纳相应税款。目前,企业已向海关申报了四期租赁租税,纳税总额约1300万元。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提升了资金的利用效能。

                                                                                                      本署:署领导(倪、李),自贸司、办公厅,存档。

                                                                                                                    海关总署办公厅2018年9月5日印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