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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保税物流中心获得国家批准
发布人:江阴综合保税区  发布日期:2009-06-19  点击:12708

   

江阴保税物流中心获得国家批准

    2008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以署加发〔2008〕 515号《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外汇局关于设立上海西北物流园区等17个保税物流中心》联合发文,批准江阴保税物流中心正式设立,至此,江阴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工作,经过江阴各级部门多年的努力,终于获得批准,这也是08年无锡口岸功能建设继无锡机场实现口岸开放以后又一项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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